瀏覽次數:1398by:瑩越資源

本公司廢油回收來源為事業、家戶或非事業單位產生經使用後失其效用且水分雜質含量小於百分之五十之廢潤滑油。但依相關法規認定為有害事業廢棄物者,不適用之。

故工具製造業、五金製造業、熱能產生業、螺絲製造業、航運業、化工業、食品業、機械加工業、學校(職校)電機科、機械貿易公司、金屬基本工業….等等,領有工廠登記或其他商業登記的廠商,皆為本公司回收廢油之來源。